7月12日至13日,省委17号文件第六督查组到我市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副市长岳华东陪同相关督查活动。
周清利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作为一个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老工业城市,淄博的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在严峻形势下,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取得了一定成效。督查组的到来,为淄博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全市上下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在淄期间,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岳华东代表市委、市政府所做的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工作情况汇报,并先后到张店区和淄川区,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了山东坤升集团、山东万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东泰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督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鲁发[2008]17号文件要求,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体现出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特点,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督查组还就我市下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督查组意见反馈后,岳华东表示,淄博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落实督查组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